怀孕女子被害「怀孕女子惨遭毒害凶手逍遥法外12年后落网作案原因让人唏嘘」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828更新:2023-03-22 10:33:43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这样一句话:“感情这东西就是这样,不好说的,遇到对的人,那是一辈子的幸运;但是遇到错的人,则是一辈子的痛苦,甚至失去生命”。

2008年6月21日11时许,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与梁徐镇交界、宁靖盐高速公路下面的河道内,一只一米长左右的蓝色铁皮箱浮在水面上,散发出阵阵恶臭,引起了附近钓鱼的村民好奇。他们撬开铁皮箱后,箱子里竟然是一具已经胀得变了形的尸体,吓得他们撒腿就跑,惊慌失措的村民随即报了警。

案发现场

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们大老远就闻到了腐肉的气味。铁皮箱被打捞上岸后,侦查人员发现箱子里装的是一具成年女尸,尸体已经高度腐败,手部皮肤和脚部皮肤都呈脱落状。

令在场民警感到惊愕的是,尸体的裆部还有一个胎儿,胎儿已足月成型,大概2.5公斤左右,如果这时候生下来,胎儿完全可以存活,这让警方不禁头皮发麻,脊背发凉。

后经法医尸检报告显示,死者年纪大概30岁左右,系电线扼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而亡,死亡时间至少已一个星期以上。一尸两命,案件恶劣程度令人发指,不仅给周边群众造成莫大恐慌,更给当地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泰州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

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恶性的杀人抛尸案。到底有怎样的深仇大恨,会将即将临盆的怀孕女子下此毒手?警方在抛尸上方的大桥上发现栏杆上有磨损的痕迹,从而判断尸体就是从这里抛下去的,侦查员推断,凶手驾驶车辆由南向北而行,当行驶到桥上时抛下的尸体。

专案组确定了两条侦查思路,首先是通过死者的身份信息来寻找尸源,其次是通过抛尸车辆来寻找凶手的踪迹。专案组根据一般凶杀案中凶手对尸体远抛近藏的特点,推断本凶手很有可能是甲地作案,乙地抛尸,而通过江堰境内的南北高速公路只有眼前这一条。为此,侦查人员调取了案发时间前后一个月左右抛尸地点的监控录像,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由于日均车流量多达几十万辆,监控的像素并不高,夜间的画面更是模糊,这也给排查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挑战。

与此同时,为寻找尸源,警方描绘了死者的画像,并结合死者的衣着特征以及现场发现的其他证据,在全国公安内部发出的协查通报,并将被害人的生物检材信息在全国的信息库中进行对比,可却始终一无所获。

协查通告

一晃12年时间过去了,“2008·6·21”杀人抛尸案成了压在一代又一代刑警心中的巨石。2020年春天,随着公安部“云剑”行动的开展,泰州警方重新梳理了12年前的这起杀人抛尸案,根据抛尸现场的一些物证信息,对当年提取到的生物检材进行了筛选,并修复了死者的指纹。

2020年5月23日,省公安厅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被害人的相关信息与安徽枞阳籍女子汪某比对上了。原来被害人汪某死前曾因赌博被派出所处理,指纹早已录入公安机关的数据库,但因为之前的指纹修复受技术条件的限制,误差较大,才一直没有对比成功。

随即,侦查人员赶赴安徽枞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在死者家里,只有一位90岁的老父亲在家,他告诉民警关于女儿失踪的事情,只有两个儿子是知情的,请他们去找远在丹阳打工的儿子了解情况。

警方获取到了死者两位哥哥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联系,从死者哥哥口中获悉,他们听别人说妹妹在2008年因宫外孕大出血死亡,不过他们没见过妹妹的尸体。随后警方与死者两位哥哥约定在5月24日在丹阳见面详细了解情况。

受害者大哥

可是到了见面那天,兄弟两人并未到场,通过电话询问,兄弟两人表示,反正人已经死了,而且过去了那么多年,就不要再查了。这是一起命案怎么可能不查呢,警方推测告诉兄弟两人妹妹大出血死亡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凶手。

受害者二哥

在当地警方的开导和教育下,他们才说出了实情。2006年汪某在江苏无锡的一家休闲会所上班,其间与无锡惠山当地男子吴某结识并同居,但是两人并没有结婚。哥哥为此还劝过妹妹去领下结婚证,但妹妹却说结婚证就是一张纸,什么时候领都可以。

后来汪某很久没有与家里联系,汪某的两个哥哥曾找过吴某询问她的下落。吴某称,汪某因难产导致“宫外孕大出血死亡”,兄弟俩要吴某给个说法,毕竟是两条命,怎么解决这个事情?

吴某给出一个建议,“人反正已经死了,生孩子死人也是常有的事情,我就经济补偿你们吧”。最终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此事以吴某“补偿”汪某的直系亲属5万元告终,兄弟两人从此就没再提过此事。侦查至此,吴某的作案嫌疑陡然上升,给死者哥哥的"补偿"其实就是封口费。

专案组又传来一条重要消息,现居住在无锡的吴某在2008年名下有一辆大货车,而这辆车恰好也出现在之前的高速监控录像中。当晚,吴某从无锡一直到江堰下的高速,然后再上高速返回无锡。

在无锡警方的配合下,立即实施了抓捕行动,2020年5月24日下午,隐匿了12年的吴某在无锡惠山落网,归案后,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吴某无力辩驳,很快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案犯:吴某

是什么原因让他对怀了自己孩子的吴某痛下杀手?据吴某交代,曾经他是一名已婚货车司机,因为跑高速就经常光顾汪某所在的休闲会所,一来二去就动了心,两人日久生情,租房同居。这种相安无事的日子过了两年,2008年6月初,已怀孕7个多月的汪某见自己即将足月临盆,为了能与吴某长期生活在一起,提出要吴某离婚,与她结婚,遭到了吴某的断然拒绝,为此,两人经常吵架。

2008年6月15日,汪某旧事重提,这次两人又发生了肢体冲突,她威胁要找吴某老婆闹事,彻底被激怒的吴某一时激动拿起电线直接将汪某勒死。杀死王某后,为了毁尸灭迹,吴某找了一家铝合金门窗店制作了一个铁皮箱,把王某装了进去。当天晚上,他开着载有铁皮箱的货车行驶到泰州市江堰区宁靖盐高速公路的一个桥上,将铁皮箱抛了下去。

吴某告诉办案人员,他知道杀人的后果,第二天就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净身出户。“我当时之所以跟老婆离婚,就是担心杀了人会拖累家庭。这些年,我常做噩梦,觉得对不起家人,更对不起死者”,吴某懊悔地说。自此,12年前,发生在泰州市姜堰区的“2008·6·21”杀人抛尸案宣告成功侦破,等待吴某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案件卷宗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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