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特情人严守国家秘密47年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724更新:2023-04-18 08:29:13

上集《机智与敌特周旋保卫广州的卧底英雄》讲到梁焕和两名特务在天字码头被相熟的同乡认出后,暴露了卧底的身份。

在天字码头出口处,梁焕暴露了身份。

自“天字码头突变”事件发生后,梁焕的卧底身份完全暴露,有关部门再也不便安排梁焕做“特情”工作了。但是,梁焕因做“特情”工作产生的“后遗症”却没有结束,使他蒙冤几十年。但他却默默地忍辱负重,一直无怨无悔地做着最底层的搬运工。

首先是到广州后的这两次“特情”行动,梁焕不能按时在运输公司正常上班,时常“无缘无故”地旷工或迟到,又不事先请假,有工作任务时却找不到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公司经理多次严厉批评他,但他因为要保密,却不能辩解、不能说出实情。经理非常恼火,只因为梁焕是上级组织介绍到公司工作的,又不能开除他,因此只好作出惩罚性的处置:把他派到海珠西南部的南石头上班,干的都是重体力活。加上当时市区还没有开通到南石头的公交车,梁焕每天一大早起来,时常连早餐都来不及吃,就要快速赶路。因为从家里迈快步到南石头,都要—个半小时。

一年后,梁焕实在不堪重负,只好辞掉在运输公司的工作。

没有了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但还得养活一家人啊!妻子体弱多病,儿子女儿又还小。梁焕只好上街打散工,先后到当时的从化县供销社驻广州办事处、佛冈县供销社驻广州办事处等十多个单位做过随车搬运工,不论白天黑夜、酷暑寒冬,随叫随到,装卸搬货。这一干就干到1977年,梁焕已经53岁了,整个人又黑又瘦又脏,像个乞丐,时常累倒在街头。

“老梁,您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广州市公安局原来负责与梁焕单线联系的女同志陈凡,当她偶然在街头发现困倒在地的梁焕后,开始都不敢认他,询问确认是她负责联系的“特情”人后,她心酸得当场泪崩,泪流满脸,哽咽不已。

“陈同志,您不要难过。我不是好好的吗?”梁焕反过来安慰陈凡。

“您放心。我发誓,一定要帮您解决工作问题!”她马上给当时的广州市东山区委组织部领导邓谅深写报告,反映梁焕的功绩和困难,请求组织给梁焕安排一份固定工作。正好邓谅深之前在派出所工作过,知道梁焕的事迹,而且是属于公安机关保护的对象。邓谅深立即向上级反映,最终把梁焕安排在东山区的铸造厂做三轮车工兼搬运工作。梁焕一直在铸造厂做到退休。但他的收入在广州市民中仍然属于最低水平,一家人勉强糊口,从没有余钱抽烟、喝酒。他租住的是侨房,被拆迁后又回迁到原址。

电影《羊城暗哨》剧照。

梁焕几十年来戴着“反革命、特务”的帽子,也一直令当年发展他为 “特情”人员的原深圳边防公安30团侦察参谋徐展内疚不已。

当年特务阴谋爆破、刺探情报一案结案时,徐展因功被当时的中南军区兼第四野战军授予二级侦察模范。后来徐展在对记者采访时明确地指出:“在破获这个大案中,功劳比我大、危险比我大的是梁焕,但他却被定为 ‘投案坦白’特务,‘免予刑事处分’。当时就让我很感慨,这实在是令梁焕委屈了。这也成了我的一块心病,我一直希望有一天能为梁焕作证,洗刷他的不白之冤。”

1961年秋,徐展转业到云浮硫铁矿工作,1981年调回深圳,在市旅游公司工作到离休。多年来,徐展始终同梁焕保持着私人联系,了解和关注他的处境和住处,以便在他困难的时候尽自己的力量帮他,更重要的是一旦需要时,及时为他作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对多年来沉积的冤假错案进行大规模的甄别平反,徐展多次劝梁焕向上申诉。但梁焕却认为,当年 领导郑重地对我说过:这是“国家秘密”工作的需要!是党和人民的需要,更是反特工作的需要。他还想,徐展早已经不是公安部门的领导了,他并不了解现在的特情。只要台湾还没有解放,敌特工作就不可能放弃,那自己的特情身份就不能公开的,也许出现重大特情时,肯定还需要他这个老“特情”重新出山呢。再加上广州市公安局原来与他单线联系的陈凡,因为患病,已经丧失了部分记忆能力和语言能力。梁焕也觉得不知道向谁申斥才合适。

梁焕固执地拒绝了徐展的好意。他说:“我现在还不知上级的意图,那我就宁愿将秘密带进棺材!”

再后来,由于人事更迭,机构变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梁焕一案的实情也不掌握,致使这一悬案一时难以改正过来。

梁焕就是《羊城暗哨》的原型。

尾声

现在回到本文的开头,当看到《羊城晚报》居然在头版公开详细报道了当年的案情后,梁焕被深深触动了:当年要我严守的“国家秘密”已经解密了!那我应该可以打回原形了! 

当日《羊城晚报》的报道,同时触动了当年梁焕做 “特情”工作时的一些见证人:原深圳边防公安30团的徐展、徐明和刘衍昌,梁焕在广州做 “特情”工作的见证人、当年在广州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工作的朱家泉、邓谅深,他们都对梁焕表态:我们愿意为你作证!

梁焕这才下了向上申诉的决心。梁焕立即叫来在广州市水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的儿子梁仲玉,快快为我写申诉书。

听到父亲惊心动魄的卧底经历后,梁仲玉大吃—惊,半天目瞪口呆,他根本就不相信,默默无闻地做了大半辈子搬运工的父亲,竟然是个卧底英雄?

梁焕的申诉,得到了广州市相关领导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极度重视。广州中院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的复查,认定梁焕申诉的情况完全属实。

2003年1月10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刘粤军庄严地宣读 (2002) 穗中法审监刑再字第2号判决结果:

一、撤销本院(1954)年市字第1830号刑事判决中对原审被告人梁初(现名梁焕)的反革命、特务的定罪及免于刑事处分的处罚。

二、宣告原审被告人梁初无罪。

宣读完毕,在场的五位证人和梁焕的家人都禁不住热泪盈眶,相互拥抱。

公正和清白,在迟到48年后,终于还回了这位为保卫广州立下卓越功勋的老英雄。

本文根据下列参考资料改写:

作者:赵南坚 刘永和,《英雄卧底守秘48年》载《南方日报》2003年1月24日。

作者:朱海,《一位蒙冤48年的卧底英雄记》载《支部建设》2003年第2期。

作者:闫修彦、李宜航、龚宣,《50年前“国庆保卫战”悬谜解密》载《羊城晚报》:2004年10月2日。

作者:谢海涛、张丹萍、刘荣等,《卧底英雄蒙冤47年》载《南方都市报》2004年10月14日。

作者:刘澍,《与“广州第一大案”》载《同舟共进》月刊2009年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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