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堂烈士被土匪杀害案件结果「王福堂烈士被土匪杀害案」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648更新:2023-04-18 19:31:53

河南省宝丰县地处豫西腹地,于1947年11月解放。解放后虽然县、区人民政权已普遍建立,大股土匪也已经消灭,但土匪恶霸制造的凶杀案仍时有发生 。正如陈毅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所说:“我们党足迹遍全中国,土匪恶霸之猖獗无逾河南省,可以豫西临汝、鲁山、宝丰、伊阳、郏县、禹县等地为代表。……南下干部数起黑夜被杀害,单人不敢独行,单人带驳壳枪更易招致土匪的暗算,区、村干部被击杀,造成一种下乡恐怖,比较抗战中期我军在阜阳所遇着的土匪,此地更为强蛮。”南下干部王福堂在官衙村被害案,就是其中的一例。

1948年4月,刘(伯承)、邓(小平),陈(毅)、粟(裕),陈(赓),谢(富治)三军在豫西汇合后,5月将中共中央中原局移驻宝丰县城西北的赵官营,中原军区移驻北张庄村。刘伯承、邓小平、陈毅、邓子恢等首长也汇聚于此,统帅三军,逐鹿中原。

为加强中原地区的工作,同年七月,原胶东区党委书记金明带领由华东地方干部组成的中原支队3000多人来到宝丰县。在中原局驻地附近一带村庄驻扎,仅官衙一个小村就驻扎300多人。当时的任务是学习新区政策,等待分配工作。

王福堂是山东省牙前县发城区王家山后村人,原系山东渤海区公安局干部,参加中原支队南下后,是第三大队大队长田光的通讯员,遇害时年仅20岁。

王福堂随中原支队来到宝丰官衙村不久,就身患疟疾。8月17日下午六时许,高烧过后,王福堂只身外出散步,至晚饭时仍不见回。大队派人在村上寻找,缈无踪迹。当晚支队驻官衙村的全体队员,以各种方式在村民中间询问王福堂的去向,但整整一个通宵仍查不到王福堂的下落。

当时,金明在魔冢营给干部报告新区政策。突然接到王福堂失踪的消息,当即命令第三大队队长田光速回官衙村,把官衙村围子的门全关起来,所有带武器的,不管手枪、步枪、手榴弹的都不准离开围子,全部都上岗。只准进不准出,挨门挨户搜索。顿时官衙村岗哨林立,寨门落锁,解放军把整个官衙村团团围了起来。

当中共中央中原局第三书记、中原军区第一副政委邓子恢闻听此事,十分愤怒,命令支队迅速破案。

第三大队党委根据邓子恢和金明的指示,于18日上午召开党委紧急扩大会议,研究部署侦破王福堂失踪案的行动方案,决定一方面组织人员逐家逐户搜查,并以红薯窖、井、河和庄稼地为重点寻找对象。另一方面,抽出有破案经验的干部三十余人,组成三个侦破组,深入群众调查了解。

19日上午九时许,在官衙村东南角的菜园井里捞出了王福堂的尸体,水井深约三米,井水不深,井口砖沿很宽。当时金明亲赴现场验尸,看到王福堂双腿蜷曲,嘴里塞着棉花套子,耳朵、鼻孔和衣服上多处留有煤迹,肚子里没水,脖子里有掐伤。金明和侦破组的同志据此判断王福堂不是坠井溺死,而是被人谋杀后投入井内的。

当时的宝丰县向以匪多闻名。在解放宝丰时,各地大股土匪虽已被清除,红枪会也被剿灭了,但各地暗藏零星的匪特,人还在、心不死,还在继续与解放军、人民政府和人民群众作对。而广大人民群众恐匪思想仍相当严重。

案发后,官衙村老百姓惊慌不安,躲着不敢与支队的广大干部见面,这就增加了侦破工作的难度。

侦破组的杨世英、刘启武、刘志三和张淑平四人,这天上午正在房东刘长法家的门楼底下,仔细商量如何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的问题。见刘长法之妻,抱着一个小男孩儿在厨房里做午饭,柴湿烟大,熏的小孩儿哭叫不止。于是刘长法之妻就抱着小孩坐在门楼底下乖凉。刘启武看见,就接过小孩儿,哄逗着玩儿,看见小孩儿脖子上戴着一个银锁,上面铸有“长命富贵”四个字。刘启武就说:“哟!这个小孩儿有福,一定能长命。”这时,从堂屋里走出来一个陌生的20多岁的小媳妇儿,面带愁容,两眼含着泪对杨世英说:“同志,你看这孩子能长命吗?”侦破组的几个同志异口同声的回答:“老蒋打跑了,土匪消灭了,老百姓都能过上太平日子了,为什么不能长命?”她流着眼泪,泣不成声的说:“我怕小孩儿长不大!”杨世英忙问刘长法媳妇:“刘大嫂,这小孩儿是你啥哩?”刘妻回答说:“这是我的孙子。”杨世英问:“为什么没见过你的儿子,他往哪里去了?”刘妻低头不答。小媳妇儿赶紧接着说:“嗨!他已经死去了,这小孩是背父生的。”侦破组的同志这才明白,这孩子出生之前,她丈夫就死了,就问:“你的丈夫是咋死的?”小媳妇儿低头不语。

经过杨世英四人再三询问,小媳妇儿才沉痛地说:“被人家打死的,就打死在这院里的石榴树底下。”刘启武追问:“是谁打死的?”刘妻怕儿媳妇说出打死人的凶手,再给全家惹出事儿来,就催儿媳妇儿去给他奶奶上百日坟。小媳妇儿走后,杨世英等经过仔细分析,认为她还有重要的话没说出来,打死她丈夫的人,很可能与王福堂的被杀害有关。

小媳妇上坟回来,经侦破组反复耐心地动员解释,最后,小媳妇终于被感动了,解除了顾虑,痛哭流涕地诉说起来:她和她丈夫是同年同岁,19岁结婚,结婚还不到一年。有一天晚上,土匪李四成(1947年宝丰解放时逃跑)等四、五个人,翻墙进院,李四成喊门,叫她丈夫出来,说如不出来就要放火烧房。她丈夫出来后,就被一枪打死在这棵石榴树下。丈夫死后,这伙土匪又侮辱了她。李四成还威胁她不准离家,走娘家也不准超过三天。一次她去娘家还未回来,李四成就捎信:“如不回来,要斩草除根。”接着她又说出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1944年,一位从宝丰师范毕业的官衙小学女教师,被李四成这伙土匪轮奸后枪杀。第二件事是李四成、李东有为一个青年民女而争风吃醋,最后把该民女杀掉。第三件事是1945年夏,李东有一伙人在官衙村南石河边截路,图了财,又害了命。

侦破组的同志又试探地问道:“我们的同志是谁杀害的,你知道吗?”小媳妇揺揺头,表示不知道。但她又说:“李东有当过土匪司令,还干过国民党的别动队、游击队,日军侵占宝丰时,还当过汉奸。这村的李四成、王保安、卢长法和薛林都是李东有的狗腿子、打手。”

小媳妇的诉说和反映,为侦破此案提供了重要线索。当晚侦破组就将情况给大队领导作了汇报。

根据各侦破组反映的情况,大队长田光决定将土匪李东有、王保安、卢长法、薛林等人拘捕。20日上午,田光亲率一部分干部和当地可靠群众进行搜捕。

王保安家住在东门里路北。大队长田光一进王保安家门搜查,就发现红薯窑底下的水会动,立即判断窑里有人。他找王保安的家人一问,那人就发抖,这也就证明红薯窑有问题了。田光对那人说:“你窑里有人,你说没人,我们就下去看,你不说,也跑不了他。”那人就说下边有人。这个王保安,外号王二混子,干过国民党的印缅远征军,是土匪李东有的贴身护兵。为防他带有武器伤人,就在上边喊话让他上来,他不出来。后来对他说:“如果不出来,就扔手榴弹哩!”他说:“不……要扔,我……出去。”王保安自知罪行败露,面色苍白,浑身哆嗦,战战兢兢地从红薯窑里爬了出来。

当时,李东有在西寨门里坑边剥青麻,一腿泥巴,上身穿着白布褂子。为防止捕错人,事前安排一位老太太为侦破组指点辨认。当这位老太太暗中一指,唰啦几支枪囗对准了李东有的脑门,把李东有逮了起来。

官街村与卢长法重名的还有个叫路长法的人。卢长法很狡猾,他混在西寨门里人群里,抓捕他的人又不认识他,结果误抓路长法,卢长法趁岗哨放松之机畏罪潜逃。

这天上午,集中到大队部的可疑人员有十几个,薛林也在其中,但叫薛林时他就是不吭声。后来大队长田光顿生一计,在院里高喊:“谁是薛林?有人保!”薛林一听有人保,脱口答应,当场被擒。

经过审讯,王保安看抵赖无用,就如实交代了这一谋杀案的全部过程。

李东有原于1947年底宝丰解放时就和豫西“剿匪“司令王文成相勾结,在汝河两岸发展扩大地方反动道会门武装组织“红枪会”,与解放军对抗。汝州、宝丰、郏县红枪会被剿灭后,他潜伏在家中。中原支队驻进官衙村以后,李东有逃到信阳、驻马店。临逃前,他与王保安、卢长法和薛林三人在一起密谋策划。李东有说:“这些土八路(中原支队)在这里对咱们很不利,要想办法给他们来个下马威。”事隔半月,李东有从外面窜回,又煽风点火说:“现在局势动荡不安,要见机行动。”他还策划说:“要杀一儆百,为老蒋立功。”

8月17日下午,李东有、卢长法、薛林集合在王保安家,李东有又策划着杀害我中原支队人员的罪恶阴谋。策划后,李东有说家里有事儿就走了,王保安、卢长法和薛林三人继续谋划。当日下午约六时许,王保安送卢、薛二人至大门口,凑巧正遇上王福堂。王保安环顾四周没人,便装出很热情的样子,握住王福堂的手,让王福堂到家里坐坐,喝杯水。王福堂不肯,匪徒们就连拉带扯地把王福堂骗到家里。此时,他们三人互递一个眼色,薛林心领神会,急忙去备酒菜。为了实现他们蓄谋已久的罪恶计划,王保安和卢长法又递烟又端茶,还说了一些恭维的客套话。王福堂不知是计,还拖着病体给他们讲故事,讲老区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怎样闹翻身,搞土改,以及为什么由老区到新区等等。他们原想在王福堂喝醉酒后动手,但酒菜还没端上,王福堂执意要走。于是薛林出外放哨,王保安、卢长法二人提前行动。当王福堂扶桌还没有站起,趁他不备,王保安从背后用双手掐住王福堂的脖子,将王福堂的头按倒在桌子上。王福堂大喝:“该……该死的歹徒,你们想干什么?……”说话不及,卢长法立即用棉花套子塞住了王福堂的嘴,又将王福堂的双手反扭在背后,就这样把王福堂卡死了,这时约在当晚九点。

王保安他们把王福堂卡死后,想把尸体投进隔大街路南不远的菜园井里,但因外面人来人往,就暂把尸体埋在院里的煤堆里。夜深后,李东有又溜到王保安家,为王保安他们打气壮胆说:“这事你们干得干净利索,事后我拿钱(现洋)出粮(小麦),一定奖赏。”他还说:“尸体要快点转移,严防搜查。”最后他又特别交代:“要迅速逃走,如逃脱不掉被捕,无论如何都不能招供。”可是,第二天村上就戒严了,两步一岗,三步一哨,四处有人监视,不能移尸,也不好外逃。19日凌晨,才仓皇移尸于菜园的井里。

根据王保安的口供,随即又对李东有、薛林分别提审,李东有闭口不供。薛林的口供与王保安相符,至此,全案真相大白。

案件审理终结后,金明报请邓子恢批准,依法判处李东友、王保安死刑,判处薛林有期徒刑15年。1948年8月30日,在官衙学校召开了宣判大会,金明和宝丰县县长黄明亲临参加,田光主持大会。田光宣布了李东有这伙土匪的罪状后,把李东有、王保安枪决在官衙村东寨门外。后罪犯卢长法也在泌阳被抓,并经宝丰县民主政府判处死刑,执行枪决。为王福堂同志报了仇,为民除了害,并且震慑了敌人。接着一场轰轰烈烈的“清匪反霸”斗争便在宝丰县城乡普遍地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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